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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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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书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货物招标可以指定品牌么?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货物招标可以指定品牌么?
  2. 招投标项目,质疑期满,被质疑人不服处罚决定,想投诉,我们能发中标通知书吗?

货物招标可以指定品牌么?

不能

不能。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

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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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项目质疑期满,被质疑人不服处罚决定,想投诉,我们能发中标通知书吗?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所以,在投标人提出质疑以前的公告发布时,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而不是能不能发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定点维修招标申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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